tpwallet官方网站你的位置:tp钱包官网最新下载 > tpwallet官方网站 >

为什么选择2024版TP钱包安卓版进行下载?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5 11:24    点击次数:96

 

各县(市)区安监局、福州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安监综合〔2018〕54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以下简称“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福州市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领导对莆田市“5·4”施工坍塌较大事故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市安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市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以及应急管理部、省安监局印发的有关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等工作,通过在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大检查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协调处负责组织协调,市安监局相关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具体名单见附件2)。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经发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精心组织筹划,细化分解方案,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认真组织实施。 

三、工作方式和重点内容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检查对象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纳入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烟花爆竹储存和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进一步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企业,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经发局按照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企业、监督检查到企业的要求,督促相辖区内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制定检查方案,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全体员工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二)市县监管部门检查。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经发局对辖区内的相关企业要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对监督检查实行闭环管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市安监局对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经发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全覆盖督查,对相关企业抽查的比例不低于10%。 

(三)非煤矿山企业检查重点。露天矿山:重点检查台阶高度、边坡角度、安全平台宽度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排水防洪设施、排水能力是否满足汛期要求;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安全平台宽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排土场安全度汛措施是否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检查重点。突出易燃、易爆、有毒、遇湿自燃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点检查反“三违”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严格执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有效运行,防雷、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烟花爆竹仓库是否采取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措施,仓储区域内、外部防洪排涝工作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一图一卡一册”是否按要求设置,tp钱包下载app官网正版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协调。要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 tp钱包官网下载app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经发局要立即组织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发挥政府安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职能,全力推动地方政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地方政府落实各阶段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工作。特别要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行业检查任务。要认真汇总本地区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工作档案,做好上级督导检查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向市安办报送相关工作情况、表格。 

(二)严格监管执法。要对照省局制定的检查表(具体见附件3)开展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严格依法查处。重点对2017年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便民12345等举报电话、举报平台,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 

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经发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于5月25日前向市局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1);6月8日前报送动员部署情况;6月、7月12日前分别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和大检查情况表(附件4);8月10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大检查情况表。 

联系人:陈学锋、赵星杰;联系电话:87505693、87506085,15059157686;传真:83259796;电子邮箱:fzaj_0@126.com。 

附件:1.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2.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3.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表 

4.安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附件2 

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仁德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林  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  军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承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学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万震  调研员 

叶  健  副调研员 

成  员:余  锋  办公室主任 

许  莹  综合协调处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 

许荣增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陈  慧  政策法规处处长 

林剑平  监管一处处长 

林  涛  监管二处处长 

林仕湘  监管三处处长 

黄理明  监管四处处长 

杨忠凤  监管五处处长 

陈梅娟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支队长 

徐永斌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政委 

许宏政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负责人 

附件3 

安全生产大检查非煤矿山检查表 

企业名称: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职责。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是否亲自进行检查;是否亲自研究部署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 

 

3.企业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是否依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工作。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8.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9.是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是否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是否将应急预案、应急处置与逃生自救互救知识、职业健康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10.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11.外包工程队伍是否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并持有有效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1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风险辨识评价、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 

 

13.要害岗位,重要设备、设施及危险区域、职业病危害区域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露天矿山 

1.排土场是否制定防范边坡垮塌、坍塌等事故措施。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4.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记录、台帐是否齐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15.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企业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16.是否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防汛计划和措施、开展防汛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17.是否制定汛期遇暴雨威胁停产撤人制度或预案。 

 

五、职业健康管理情况 

18.是否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责任人员;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19.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是否每年委托具备资质技术机构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公布结果;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是否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应急管理情况 

20.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否设置应急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并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1.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22.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并备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做到至少每年演练一次,并进行总结评估。 

 

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执法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表 

企业名称: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职。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是否亲自进行检查;是否亲自研究部署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证、使用证)等〕。 

 

3.是否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5.是否依照财政部、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7.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 

 

8.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是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是否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是否将应急预案、应急处置与逃生自救互救知识、职业健康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 

 

11.是否选用资质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12.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进行评估和有效监控;对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4.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作业过程是否有人监护。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15.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现象。 

 

1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 

 

17.易燃易爆区域是否使用非防爆工具或电器。 

 

18.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等爆炸物品的生产装置及储罐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19.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间距以及内部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0.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设置门窗。 

 

2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座建筑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2.危险化学品厂际输送管道是否存在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和违规交叉穿越问题。 

 

23.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在役化工装置是否经正规设计或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24.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是否有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现象;安全联锁是否正常投用,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是否能及时处置。 

 

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是否设置可燃可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装置。 

 

26.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系统。 

 

2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并经定期检验合格。 

 

28.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是否正常投用;涉及液化烃、液氨、液氯、硫化氢等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是否直排大气,是否经处置合格后再排放(环氧乙烷的排放应采取安全措施)。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29.油气储罐是否按规定达到以下要求:(1)液化烃的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施;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还应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2)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3)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4)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应设置注水措施。 

 

30.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 

 

31.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2.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记录、台帐是否齐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33.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企业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34.是否制定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并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情况(仅适用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 

3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 

 

36.是否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 

 

37.是否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予以公布。 

 

38.是否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在检测点设置告知牌,告知检测结果。 

 

39.作业场所是否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40.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1.是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劳动者正确佩戴。 

 

42.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培训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43.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告知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44.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六、应急管理情况 

45.是否按规定设置应急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明确应急救援职责。 

 

46.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47.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安监部门备案;是否进行预案培训、评估和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48.是否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49.重点岗位是否设置应急处置卡。 

 

50.是否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 

 

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执法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大检查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检查表 

企业名称: 

序号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证照是否齐全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在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范围内进行经营。 

 

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是否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城市长期零售点是否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是否安排专人销售,专柜是否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零售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零售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是否如实登记烟花爆竹在销售、购买、销毁各个环节中的品种、数量等流向信息。 

 

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存在集中连片经营问题。 

 

10 

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11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存放烟花爆竹是否超许可证载明的限量。 

 

12 

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有记录,自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13 

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企业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 

发现 

问题 

及处 

理意 

见 

检查人员(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执法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大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表 

企业名称: 

序号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职。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是否亲自进行检查;是否亲自研究部署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证照是否齐全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在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范围进行经营批发。 

  

3.是否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是否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7.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至少应制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 

 

8.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是否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以上,且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1000 平方米以上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5人;1000 平方米以下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1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11.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评价发现问题是否经整改认定合格,评价结果是否与企业现状相符;新改扩建项目是否经合规性审查。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12.是否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13.仓储区域及仓库是否安装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是否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14.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15.是否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否如实登记烟花爆竹在销售、购买、销毁各个环节中的品种、数量等流向信息。 

 

16.烟花爆竹产品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签。 

 

17.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成品、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向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18.仓库是否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产品,有关部门执法收缴的产品是否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19.仓库存储是否超量,堆放高度及间隔等是否符合要求。 

 

20.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进行评估和有效监控;对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1.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记录、台帐是否齐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22.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企业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23.是否制定并落实汛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 

  

五、应急管理情况 

24.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评估。 

 

25.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 

  

检查 

发现 

问题 

及处 

理意 

见 

检查人员(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执法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附件4 

安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行业领域 

名称 

生产 

经营 

单位 

总数 

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督查检查组 

参加 

人员 

检查单位和场所 

排查发现隐患数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限期整改 

停产停业整改 

取缔关闭 

罚款 

其他 

行政 

处罚 

总数 

其中 

暗查 

暗访 

其中 

专家 

会诊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家) 

(个) 

(个) 

(个) 

(人次) 

(家)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家) 

(家) 

(家) 

(万元) 

(家)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8年    月    日 

 

 



Powered by tp钱包官网最新下载 @2013-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

Copyright Powered by站群系统 © 2013-2024